再婚傢庭的煩惱怎麼解決
讀者來信:
我今年41歲,老公大我5歲,十年前,我們各自帶著孩子組成一個傢庭,那時候孩子們都小,他兒子上初中,我女兒讀小學,我的房子是我離婚的前夫留給我女兒的,由我們母女居住。和現任丈夫結婚後,因為我傢距離學校近,就都搬過來住瞭。他們也有一個房子。隨著孩子的長大,要給兒子置辦房子,準備結婚用的。我就提議直接寫兒子的名字,等下來我們在買我們的養老房。於是賣掉瞭舊的房子,本來沒有那麼大的能力,卻為兒子買瞭一百四十多平米的新房子,欠債二十多萬。
十年的時間裡我們也有很多摩擦,點點滴滴裡讓我感覺自己是局外人。可是已經過瞭十年瞭,照顧兒子比為我女兒操心都多。其實心裡也有很多不滿,就想湊合完這輩子算瞭。
房價不斷攀升,貸款買房子好像都不可能瞭,突然政府保障房出現,價格低瞭三分之一還多,十八多萬,就能買個七十平米。我不由心動,我覺得我不能和現任丈夫住我前夫留給我女兒的房子住到老死。於是就和他提起買房子,我也知道給兒子的新房子欠債,可這個機會失去瞭就在也沒有瞭。於是督促的比較緊,政府保障房要求全款付清,我們隻能湊到一半,還差一半,於是想到貸款,他兒子不讓他抵押新房子貸款,他就和我說用我的房子去抵押,我非常氣憤,他每月掙多少錢都不告訴我,我絕對不同意用我女兒的房子去抵押。再說我們百年之後,我們買的房子也絕對是兒子的。於是氣憤當時,我就覺得委屈,氣頭上,我就說幹脆離婚算瞭。
十年的時間,我們幾乎沒有夫妻共同財產,就是買東西幾乎也是一人出一半,他兒子用我的銀行卡,用的一點信譽度沒有瞭,我都不能在從這傢銀行辦卡瞭。去年,兒子又要我的另外行的卡說去貸款買蘋果手機,我就沒有答應。我微薄的收入哪能抵擋大的開銷。
說離婚那天,他就離開瞭我的傢,自從他走後,我也多次打電話叫他回來,說房子不買瞭。他卻認定瞭離婚。我也找過他親戚,父母,希望能湊合一起過完這輩子。他就認定瞭離婚。其實現在離婚對我來說,已經離婚過一次,在離一次,好像面子上不好看。
事情過去一個多月瞭,一個多月的時間,我也想瞭很多,都無所謂瞭。可是事情總要有個結局,我該怎麼辦?
格羽回復:
之前出差的時候聽到一個關於再婚傢庭的笑話:“老公,老公,你的孩子和我的孩子在打我們共同的孩子。”這句話很有畫面感,是的,它生動地展現瞭再婚傢庭的問題和矛盾。
之前,電視劇裡的《傢的N次方》關註的就是再婚父母和子女的矛盾。現在,這樣的故事已經不再是電視劇的狗血情節,而是生活中的真實寫照瞭。因為離婚率日益攀高,那麼重組傢庭的比例勢必也會攀高。
總的來說,再婚傢庭遭遇的問題大致是如下幾種。
第一,前任的幹擾。
雙方都有婚史,那就自然都會面臨前妻前夫。特別是在上一段婚姻中有孩子的,那這種瓜葛就是一輩子的瞭。這時候,前任和現任之間,就難免會有一些矛盾出現。
第二,孩子的問題。
這就牽涉到當後媽繼父的問題,以及自己的孩子如何和繼任父母的相處問題。
這年頭,後媽可不好當。想當初,大明星林青霞嫁為人婦時,也面臨瞭前妻孩子的抵觸問題,好在她的真誠付出,這才贏得瞭孩子的認可喜愛。
這裡頭,就涉及到孩子之間的偏心與否的問題。這是矛盾聚焦的地方。
第三,財產分割。
財產分割是非常現實的問題。對孩子的偏心往往體現在這點上。中國父母大都對於親生與非親生有明顯的差別態度。所以,再婚的兩個人就會因這個問題而鬧矛盾。
回到你的案例,老公的兒子的房子,自己閨女的房子。你感覺自己是一個局外人很寒心。這些都可以理解。可是現實就是這樣,各自為自己的孩子謀劃打算。顯然,你是不希望離婚的。所以,建議你退一步,和老公好好談談,盡量的說出自己的委屈,讓老公理解你並諒解你。為瞭老瞭有個伴兒,其他能包容的就包容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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