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 | 社交閱讀

年前我和先生宴請我娘傢人,席間一位親戚問我新買的房子裝修好瞭沒,什麼時候請大傢去看看。我說有些細節沒弄好,還沒搬進去呢!

我媽想也不想地接口道:“快好瞭,我去過,數瞭數房間有十幾個呢,等她弄好,你就帶著孩子過去玩,晚上就睡在那。”

先生一聽,頓時愣瞭,一臉驚恐地看著我。

我壓抑住心裡的怒氣,笑得很溫和,但語氣是不容商量的堅決:“我們傢從來沒有留宿客人的習慣,一般有客人來就住隔壁的喜來登酒店,走過去不到五分鐘。”

於是,換我媽的臉色變得很難看瞭,我沒有理她。這種事情已經不是第一次,我早已再三表明:在我們傢,必然是我和先生做主,任何人想越過我們做我們的主,我絕不可能答應。

回到酒店,先生擔心地問我,我媽會不會生氣。我反問他:“那你願意以後我們傢變成招待所?”

先生說那當然不願意瞭,想想都覺得恐怖。

在當時的場合下,我若不吭聲,那就是默許,代價就是以後的生活和自由都被嚴重破壞,直到我自己再也不願承受為止。遲早要拒絕的事,不如一開始就說清楚。我的大姑姑,便是最好的前車之鑒。

八十年代時,我出生的小縣城基本上沒什麼人種地瞭,大多數人或者上班或者自己開始做小生意,但在風俗上,其實更接近農村。

我大姑姑屬於吃苦耐勞,頭腦靈活的人,我在七歲時,她就在市中心買瞭一套商品房,全傢都搬到市裡去住瞭。當時周圍好多人都羨慕她,因為她們傢是我們那裡第一個買商品房的人。

但是,麻煩隨之而來,幾乎所有親戚以及平時關系比較好的鄰居都把她傢當成瞭據點。當時,大傢去市裡逛街,中飯肯定去她那裡吃,遇到生病、高考或者其他事,就會自然而然地留宿,在我的印象中,她們傢的次臥,基本上隔三岔五就會有人來睡,小我四歲的表弟,永遠隻能跟著父母睡在主臥裡。

那時候,也是我大姑姑事業最忙的時候,每天一大早就要過去看店,晚上也要忙到很晚,記憶中,她們傢很少開夥,都是在外面買快餐解決的,因為沒時間做飯。

但每次有人來時,就個規律就要打破,總不能叫客人吃快餐,於是,買菜、做飯,那時候還不是很流行去飯館,何況來客的頻率太高,這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,我姑姑舍不得。

但凡自己從小到大做生意的人,都舍不得這樣花錢,時間長瞭,我姑姑自然不樂意瞭,有客人來,她都會想盡辦法推托,不是說要去進貨,就是說自己病瞭,但這樣的借口也無法常用,所以她還是得繼續招待親戚朋友。但心裡有瞭抵觸,便不可能再有太多的熱情,往往就是不得已應付一下,也絕不會很熱情真誠地挽留客人吃下一頓飯或者留宿,於是,那些親戚對她漸漸就有瞭意見。

在她沒結婚時,她幾乎每天都和我在一起,那時候我隻有幾歲,我的數學和詩詞幾乎都是她未嫁時教的。每到暑假,她就會來接我過去住,因為我去瞭,她就有借口告訴其他親戚:我侄女在,傢裡住不下瞭。

也是那段時間,我親眼看著她每天有多忙、有多累,有時候幾乎連喝水的時間都沒有,我也是跟著她吃快餐的。沒人的時候,她就會跟我抱怨:“你看見姑姑有多忙瞭吧?她們總覺得我天天都閑著,就等著她們來,不是今天這個來,就是明天那個來,我真的快煩死瞭。”

而我平時大部分時間住在小縣城裡,所以那些親戚和鄰居的反應,自然聽得更多。我不止一次聽到她們對我說:“你姑姑這個人太自私,太顧己,你長大瞭可千萬別像她哦。”

也經常聽見親戚們聚會時,毫無顧忌地譴責她:“前幾天我兒子生病,我住在阿鳳(大姑姑的名字)傢裡瞭,他們兩口子都不太熱情,話也不多,說實話,要不是我兒子生病,就算請我去,我都不願意去呢!”

另一個接口道:“上次我去逛街,中飯也在她傢吃的,她也沒說吃完晚飯再走,我就自己回來瞭,阿鳳她們傢確實不太熱情,尤其她老公,悶聲不吭的,讓人覺得很不舒服。”

然後會有人總結:“哎呀,你們呀,人傢現在是城裡人,是老板,忙著賺錢,忙著和有錢人打交道呢,我們這些窮親戚人傢哪看在眼裡啊,今天你要是市長局長的過去,保證人傢無比熱情地招待你。”

當時我年紀雖小,但永遠不會忘記他們的表情。有時候,我看不過去,會說:“既然你們這麼不滿,那就別去瞭啊!”

但,她們不滿是一回事,不去打擾那是不可能的。我媽警告我別胡說八道,因為連她對大姑姑也很不滿,覺得她照顧娘傢人太少瞭。



小時候的我,從不兩邊傳話,但我會在大姑姑抱怨時,對她說:“那你就索性不管啊,管自己就好瞭。”

她會看我一眼,鬱悶地說:“怎麼不管?又不能斷絕往來。”

所以,她一邊不滿,一邊繼續做著自己不願意做的事;而親戚們,一邊不滿,一邊繼續打擾著她。二十年下來,她視對方為累贅,而對方也視她為無情無義之人。

那時我就在想,如果是我,我會怎麼做?我媽也問過我這個問題,我很幹脆地說:“我會在一開始就拒絕。”

當時她很生氣地說:“你也是個斷六親的人,和你大姑姑一樣。”

我冷笑一聲:“我就是真斷瞭六親,你們又能奈我何?我可不像大姑姑,一邊抱怨一邊繼續,我不會抱怨,但我絕不允許別人打擾我的生活。”

我很清楚,當時大姑姑不敢拒絕是因為怕親戚們的不滿和指責,所以即使她再不願意,也強迫自己去做,但結果是相互嫌棄。如果她現在開始拒絕會怎麼樣呢?結局不外乎如此:讓原先對她不滿的人,更加不滿。可以說,她這二十幾年來的周旋,除瞭得到不滿外,什麼都沒有。但如果當時她在最初就拒絕的話,和親戚們的關系並不會比現在差,而且,她能保住自己的生活。

飯局結束的第二天,她打電話給我:“還是你有魄力,敢當面就拒絕,你就不怕她們說你?”

我笑得無比爽朗:“以你對我的瞭解,你覺得我會在意嗎?”

電話那頭,她久久沒有言語,不知道是否在想這二十年來的點點滴滴。

前幾天,有位四十五歲的讀者給我講瞭她的故事。

她說父母從小就管她很嚴,非常強勢,後來,她考上瞭重點大學,畢業後進入外企,收入不錯。一年後,就遇到瞭一個各方面條件都不錯的男人,順利戀愛結婚。由於老公的收入更高,兩人按揭買瞭一幢別墅,日子充滿希望。

但自從他們買瞭別墅後,父母就很想搬來一起住,她不敢拒絕,她老公不好意思拒絕,於是,她爸媽就住下瞭。

這一住,就是十年,由於她爸媽強勢慣瞭,自從搬到她傢後,這個傢的主人就變成瞭他們,他們夫妻的行為必須符合他們的要求,比如大夏天不準開空調,因為老人不怕熱。傢裡的大小事情都必須由他們做主,包括孩子的教育,傢庭財產的開支。

她老公非常鬱悶,幾次提出希望她父母搬走,但她不敢跟父母提,一直拖著。她父母見女婿不像以前熱情,對他也很有意見,傢裡一直充滿瞭冷暴力。在第七年的時候,她老公很嚴肅地提出,希望她父母搬回自己傢,否則婚姻不保。

她試探著跟父母提瞭一下,結果被罵得狗血淋頭,大罵她忘恩負義,拋棄自己的父母,並且以最快的速度把老傢的房子賣瞭,向她表明:現在我們沒房子住瞭,如果你要讓我們流落街頭,你就看著辦吧!

到瞭這個地步,她自然不能再要求父母搬走,隻能安撫老公,但傢裡的氛圍越來越冰。

在第十年時,她老公非常堅決地提出離婚,表示什麼都不要,隻求離婚。她大驚,拼命挽回,表示隻要老公不離婚,她一定送走父母。她老公說太遲瞭,就算你現在送走瞭,我們的感情也回不去瞭,這些年,我心裡已經積累瞭太多的怨氣,以後的日子,我想過得舒心一點。

不管她如何挽回,對方都堅決離婚,並說如果三年前,你就肯解決這個問題,我們的婚姻還有救,現在已經太遲瞭。

男人離婚的決心無比堅定,她不得已離瞭婚。憑心而論,她也清楚這些年,老公實在受瞭太多的委屈,連自己賺的錢如何花,都要被她父母幹涉,能忍十年,已經不是一般男人能夠做到的。

離婚後,她父母對男人破口大罵,她悲憤不已:如果不是你們,我們會走到今天嗎?

她媽甩瞭她一耳光,對她大罵:你個沒腦子的東西,跟你離婚的是他,隻有我們才不會拋棄你。

她對父母充滿瞭怨恨,三人大吵一場,父母一氣之下搬到酒店去住瞭。



她問我,她到底做錯瞭什麼,為什麼會落到兩邊都不討好的下場。

這世上,有很多人認為:隻要拒絕瞭父母的要求,就是不孝,從來不去辨別父母的要求是否合理;也有很多人認為:隻要拒絕瞭朋友的要求,就是不講情誼,從來不去思考這個要求是否超出瞭自己的能力范圍。

於是,違心地答應,逼自己去履行,犧牲瞭自己的生活,消磨瞭自己的耐心,原本想維護的關系不但沒有因此保住,反而快速消亡。任何一種關系的維系,一定是你情我願,相互體諒,所有勉強自己的行為,都堅持不瞭太久。

請記住:會令你為難的人,本身也不見得有多在乎你,如果一件事,一開始就令你不舒服,那麼,越早拒絕越好,拖到必須解決的那一刻,也許你就隻能斷尾求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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