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訪人:李瀾(化名)

記錄整理:餘曉麗

情感實錄

好好的一場戀愛,因為傢人嫌棄男友是窮小子而放棄瞭。隨後,她在相親中,認識並接受瞭一個經濟條件較為優越的男人。然而,就在他們準備談婚論嫁時,她後悔瞭,不想將兩個並不相愛的人拖入婚姻。於是,在沒給對方任何說法的情況下,她選擇瞭離傢出走的方式來逃避。結果,婚是退瞭,但她也把自己推到瞭一個尷尬難堪的境地——

A. 跟窮男友分手瞭

我曾有過一段刻骨銘心的感情,和男友趙明(化名)交往瞭3年,在我們想要談婚論嫁時,我傢人卻像一座大山,擋在瞭我期待的幸福面前。傢人的理由隻有一條:趙明是外省人。

我們不是沒有努力過。傢人認為趙明傢境不好,他就發奮工作,短短時間從一個普通職員升到瞭小主管,可我媽媽無論如何都不肯接受他。一次次的冷遇,讓我和趙明都灰心瞭,我們之間開始出現問題。由於趙明長年派駐在外地,而我獨自承受著來自傢庭的壓力時,總覺很委屈,於是最終選擇瞭放棄。



今年年初,我對趙明提出瞭分手。“對不起,下輩子我再做你妻子,好嗎?”當我流著淚說出訣別的語言時,趙明緊緊將我摟住,泣不成聲。

分手後,我變得像個木偶,被動地接受著一次又一次相親。但每次都以失敗告終。不是我要求太高,而是每次我去相親,品評對方條件的不止我一個人,而是一大傢子人。這和我傢的特殊情況有關,在我很小的時候,父母就離異瞭,傢人覺得選一個好的結婚對象,太重要瞭,所以他們格外地上心。

千挑萬選,終於,一個叫廖傑(化名)的男人脫穎而出。論工作,論外表,論傢庭背景,廖傑的條件都很不錯,唯一的一點缺憾,就是有過一段失敗的婚姻。我傢人一眼就相中瞭他,而廖傑和他父母對我也還滿意。初次見面,廖傑給我的第一印象比較穩重,所以我也就同意繼續交往。

B. 新戀情並不理想

剛開始交往的那幾個月,我感覺還不錯,廖傑對我雖然夠不上千依百順,至少也算得有求必應的,物質上完全能滿足我。我的脾氣不是很好,但廖傑確實很疼我,我說什麼他都聽。我不喜歡他抽煙,他真的可以為瞭我,兩個星期都不碰煙。廖傑條件優越,在外面也是一個說一不二的人,但在我面前,隻要我開心,他做什麼都願意。

我確實被感動過,而且也為廖傑辭去瞭我在外貿公司的工作,一門心思想和他好好在一起,以後組織一個小傢庭。之所以隻有感動,因為我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內心,我不是因為愛而和廖傑在一起的,僅僅因為他優越的物質條件。也許廖傑心裡也很明白,所以我們之間很少談感情的事。



交往瞭幾個月,廖傑父母邀請我到他傢去。在廖傑傢,他父母給瞭我一筆不菲的見面禮,算是認定瞭我這個準兒媳婦。之後,兩傢人開始為籌備我們的婚禮而忙碌。

這種場景曾經是我少女時代的夢想,但此時此刻,我身邊未來的另一半,卻不是我的最愛,心底有一聲悵然的嘆息。但我知道,當前什麼是該做的,也安慰自己,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宿命,每個人的人生都不可能是完美的。

在我幾乎要向命運妥協時,突然接到瞭一個電話。是趙明的一個朋友打來的,他告訴我,趙明知道我要結婚瞭,天天喝酒買醉,有天晚上喝醉瞭,還跟別人打架進瞭醫院,現在又被查出得瞭急性胸膜炎。

當時我就懵瞭,心裡有劇烈的疼痛。趙明是那樣一個堅強幹練的人,把自尊看得比什麼都重,追求他的女孩不少,可他從來沒有為瞭一個女孩,把自己搞得半死不活。現在我怎麼都不敢相信,趙明居然如此折磨自己。

在放下電話的那刻,我才明白,我心裡愛的人始終是趙明。曾經的一幕幕開始在我腦海裡倒帶,鮮活而美好的日子歷歷在目,我和趙明風風雨雨相愛三年,一起笑,一起哭,一起痛瞭一千多個日日夜夜,他的一切好像刻在瞭我的腦海裡。我想不顧一切地去找他,但理智告訴我,我已經是一個快要結婚的人,我不能。



C. 在婚姻門口止步

我的心情無法控制地低落下去。廖傑拉著我去拍婚紗照,看到鏡中映出的披著潔白婚紗的身影,我突然心慌瞭。推說身體不舒服,改天再拍,便回瞭傢。

曾經我也想過,也許就這樣妥協瞭,時間長瞭我會慢慢喜歡上廖傑的。但我發現,自己根本做不到。什麼都可以勉強,唯獨感情是勉強不瞭,也欺騙不瞭的。與其將來痛苦,倒不如現在考慮清楚,步入無愛的婚姻,我和廖傑都不會幸福。而且,其實在拍婚紗照之前,我和廖傑之間就已經出現瞭問題。我們兩個獨處的時間本就少得可憐,而即使獨處,也不知道該如何溝通。唯一一次在廖傑傢,吃完飯,他睡他的覺,我玩我的電腦,如同陌生人。

我覺得是我到瞭該做決斷的時候瞭。所以,我收拾瞭幾件衣服,留下一封信,選擇瞭離傢出走。

我這一走,把全傢人都急壞瞭,當然也包括廖傑。我承認,這樣做很自私,但和婚姻幸福比起來,我寧願放棄目前的一切。廖傑已經有過一次失敗的婚姻瞭,我不想因為我,再讓他經歷一次,而且婚姻對我來說,也是莊嚴神聖的,我也輸不起。

在我離開傢的那刻,我的心一下子放開瞭,以前許多想不明白的事情,一下子都想明白瞭,曾經放不下的一切一切,也都徹底結束。

為瞭證明我的感情是清白的,也為瞭不再傷害任何人,包括我傢人,我沒有再接受趙明和廖傑中的任何一個。我還沒有勇氣再接受一段新的感情。



D. 為經濟糾紛煩惱

我和廖傑的相遇可能是個錯誤,在我單方面決定瞭感情的去留後,隻留給他一封冰冷的書信。我承認,在這件事上,我對他欠瞭一個說法。問題始終是要面對的,我思前想後,為瞭能圓滿解決這件事情,我還是決定回傢。沒想到,更糟糕的事情正在等著我。

因是我提出的分手,我覺得既然不跟廖傑結婚瞭,就應該把他父母給我的見面禮還給人傢。但問題是,我傢境很一般,這筆錢我大部分都花在籌備結婚的事情上,手頭已所剩無幾。為瞭讓廖傑一傢相信我不會賴那筆賬,我寫瞭張借條,跟廖傑協商,能不能分期還給他,廖傑默認瞭。

然而,廖傑傢人以不想我和廖傑再有任何瓜葛為由,非要求我一次性償還那筆見面禮。大概被傢人說服,前幾天,廖傑也找到我,要我立刻把那筆錢還給他,還暗示我去借高利貸。

其實不是我不想還,而是目前真的沒有能力一次性還他,我現在一個人做著兩份工作,目的就是想盡快瞭結這段恩怨。我傢條件不好,我名下除瞭5000元的公積金,沒有任何資產。廖傑那邊的人卻天天上我傢逼債,我真的快被逼瘋瞭。我希望他上法院起訴我,他不願意,卻又不肯讓我分期還。廖傑傢有一定背景,我怕他們利用關系,用非常手段來解決,這是我目前最擔心的。盡管事情是我引起的,但事已至此,為什麼非要把關系搞得那麼僵?難道做不瞭夫妻,就註定要做仇人嗎?

我沒想到,“讓愛做主”的後果,居然是這樣一團亂麻。追求愛情而不得,追求物質,卻反過來被物質狠狠報復。



編輯發言

李瀾知道自己錯在哪裡嗎?

錯在本來跟廖傑相處時已無話可說形同陌生人,卻依然拿對方父母給的見面禮去籌備婚事;錯在沒有跟廖傑作任何溝通、沒有給廖傑任何說法,就以出走的方式單方面終止婚約。站在廖傑的立場來想,你把他當什麼瞭?在自己沒有犯任何錯、正興致勃勃準備婚禮的時候,卻遭女方莫名其妙的退婚,你讓他在親朋好友及同事面前如何交代?男人的臉面呢,就這樣被你無情地掃地瞭。

追求真正的愛情,這沒錯,我也支持你。但是,你不能讓無辜的人為你的草率買單,至少,你得給對方轉身的機會和餘地,而不是讓他對著你突然離去的背影目瞪口呆。

所以,李瀾你不要怪廖傑無情,過於逼迫你,因為是你過分在先的。解鈴還須系鈴人,現在,你得低下頭來,好好向廖傑及傢人道歉,然後立一個字據,明確分期還款的最後期限。如果有必要,找一個對方信得過的人替你作擔保,在字據上簽字。有這樣的誠意在,相信廖傑會讓你一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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